今天不知道怎的和老婆讨论起说话方式的问题,我一听忽然就想起老婆曾经说和她们公司的程序员交流特别费劲,总是一句话说不明白,开会啰哩啰嗦半天也不知道他们说的啥。我作为一个正常的程序员,我忽然发现我也有这个问题,于是我就从自身出发,思考这个问题的原因,想了好久,今天提到这个问题嘛,我就想解释一下我作为一个程序员,为啥会有上述问题:

程序员作为一个职业,当然也有其职业习惯,程序员们互相交流,往往并不会用大量语言去从头到尾详细描述一个事物,他们描述自己的工作,喜欢逐个介绍其中的特点,往往很难一句话简明扼要的说出一个事物。因为程序员正常天天写代码,确实缺少这方面的训练。逐个介绍特点这种方式对外行人来说与盲人摸象没什么区别,不要说外行人,有时候程序员自己人都听得云里雾里,不知道对方说的啥,很多时候程序员沟通时都是自设情境,按照自己的经验猜测对方说的是啥,然后和对方说的特点相匹配,匹配成功说明大家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。

很显然不管是不是程序员,上述沟通方式是很有问题的,我之前做需求开发的时候也经常犯这样的错误,觉得自己写得如此清晰,开发人员应该一点就通才对,实际上根本不是。我认为简单的需求,是因为我做过或者见过,但是开发人员真的不一定见过,这和聪明与否无关,与经验多少也无关。因为同样一个功能,实现方式可以有多种多样,不详细介绍,光说功能特点,“想到一块儿去”的可能性真是太小了。

我本来以为我解释得很好,老婆一听立马来了劲,表示说话不说情楚都是表达者的没传达好,不能怪听的人,还搬出了个“名人名言”:信息发出者对沟通负有主要责任!我一听情绪也上来了,怎么可能有这么绝对的观点!毕竟奇葩说里马东还说过,被误会是表达者的宿命,被人误解,表达者明明也是受害者,怎么能光追究表达者的责任呢?为此我们居然争辩了好久。

中午吃饭,老婆一顿好言相劝,我作为一个深明大义的好男人,忽然觉得老婆还是相当有道理的,就需求分析的工作来说,我写的需求开发人员没有搞明白,我当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我写需求就是为了让开发人员搞明白需求,从目的性的角度来说,这的确是表达者的责任。

但是问题又来了,表达者究竟要表达到什么程度才不会被误解呢?为此我特意上网搜索了老婆那句“名人名言”的原话,原话是这么说的:“有效的沟通是信息发出者和信息接收者共同的不可推卸的责任。”这话出自李晓光的《管理学原理》第十五章信息沟通,是大学教材,学管理的同学应该没有没听过这话的。唉,顿感被老婆摆了一道,我就说哪有那么绝对的观点。说说自己的经验吧,我有段时间带着两位同学小Y和小Z一起做项目,他们两位对待需求的态度截然不同,小Y是来者不拒,我怎么说他就怎么做,从来不在乎需求中有什么问题,也不去判断需求合不合理;而小Z每次都会仔细阅读需求文档和交互设计,每个功能都仔细琢磨才开始开发,好几次都能提出一些我没有考虑妥当的问题。说实话,起初我对于小Y还是挺欣赏的,应该最开始项目繁忙,我认为这样的同学比较让人省心,一点就通嘛;而小Z天天给我找茬,还总否定我的观点,夸张时候连大家一起讨论确定的需求也会质疑,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,但是他已经爱上了质疑,停不下来了。。但是时间没过多久,随着项目进展,我就幡然悔悟,没有所谓的一点就通,别人反驳你,不代表别人误会你;别人赞同你,也不代表你就是正确的。多亏了小Z时刻质疑我,项目才能稳步推进,虽然确实让我忙得时候更忙了,但是提前趟平了很多大坑呀,出来混早晚要还的,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嘛!其实小Y也是很有能力的,就算需求不那么合理,他也能发挥主观能动性,实现得很好,这也是很了不起的。

被误会是表达者的宿命?这在研发管理中是不能接受的,任何管理者都要拒绝这样的宿命,有效沟通是管理者的必备技术,需求传递、设计传递不能因为简单就忽视,不能因为麻烦就不和同事交流。倾听别的人论述千万不能预设观点,预设观点和立场是误会的源泉。需求和设计简单不简单,与是否聪明无关,与经验也无关,简单不简单不能凭主观想象,不要忽视任何一个与你共事的同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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